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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年8月份考后专次安排 办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本科(自考)毕业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8-21   浏览次数:0
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(本科)考生(河北):

根据教育部、省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,8月份考后专次安排毕业审定及电子注册,现结合我院实际,将本次申请毕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根据省考院相关规定,本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本科(自学考试)毕业申请工作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,申请步骤和时间安排:

1. 受理对象:考完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,并取得合格成绩。

2. 网上报名:省考院于820日至24开通网上申请办理毕业端口,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需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//zk.hebeea.edu.cn/),填写申请毕业的信息。

申请毕业的时间节点:

(1)现场注册时间

820-24日(8:30-11:3014:00-17:30);

(2)网上申请时间

820-24日(8:00-22:00);

(3)现场确认、提交材料时间

820-24日(8:30-11:3014:00-17:30)和25日(8:30--11:30);

(4)毕业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

82717:00  (登录“自考信息系统”点击“毕业电子比对结果”栏目查询);

(5)毕业审定结果发布、复核时间

结果发布时间:101017:00

结果复核时间: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本次未通过审定的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,逾期不予受理;

3. 受理地点:在省考试院网上报名成功以后,就近到所在地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确认、缴费。

二、须上交的材料

1.身份证原件(验后取回)、复印件。

2.处理完毕的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》。要求各项信息填写完整,粘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蓝底免冠照片。

3.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一份,并在复印件背面写上12位准考证号、姓名、申请毕业专业的名称和专业代码以及有效联系方式。

三、如何填写《河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》

1. 一律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书写,字迹要清楚整洁,鉴定表使用复印件或涂改过的鉴定表无效。鉴定表每人仅限一张,填写错误后果自负。

2. 学历规格:专科或本科,不能写大专、大本等。

3. 专业名称:要写全称“公安管理”,不得填写简称、别称。

4. 姓名:应为参加自考时使用的姓名,且与身份证一致。

5.曾用名:户口本上不显示的视为没有曾用名。参加自考之前改名的,不要填写。

6. 准考证号:必须是12位考号。

7. 身份证号码:手填/身份证复印件/信息打印单上的三码完全一致,否则不予毕业。

8. 身份证明材料:如在自考期间更改姓名或出生年月不符的,需要提交以下材料,并粘贴于身份证粘贴处。

(1)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
(2)考生提供出生年月不符的情况说明。

(3)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“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”原件。

9.  考试成绩:课程名称、成绩填写顺序应与考试部门网上公布的该专业考试课程顺序一致。

10.自我鉴定:应实事求是地从自己的政治思想、工作表现、对自学考试的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。本人签名。

11. 本人简历:本人简历部分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主要的两条以上学习、工作经历,各段经历时间要前后衔接,上一段经历的结束时间即为下一段经历的开始时间,不得空断,因病休学、休养、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。最后一条简历应写明考生当前学习、工作情况,当前无工作的须填写待业。

12.市自考委、主考学校和省自考委意见:空白不填。

四、成绩查询

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自己所有合格课程及成绩,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。

五、缓期毕业或不予毕业

1. 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,不予毕业。

2.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,每作弊一次推迟半年毕业,作弊三次以上(含三次)不予毕业。

3.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的推迟毕业。

4. 材料不齐全或鉴定表填写不规范者推迟毕业。

5. 对有作弊记录的毕业生,处罚期满可以申请毕业,但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,交信息采集点。

六、考生申请毕业注意事项

1.考生需本人办理,不得委托他人代办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。

2.考生本人的“居民身份证”需确保在毕业业务办理期间有效(“居民身份证”有效期限确保在2020930日后,即将过期的请考生及时更换,以免影响毕业)。

3.考生本人现场确认、提交材料时,请认真核对“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”上的内容并签字。

凡弄虚作假、提交虚假材料者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(教育部第33号令)》处理。

4. 我省使用“学信网”在线查验方式进行学历核查。

查验未通过的考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。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930日后。【点击查看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和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有关说明】

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。【点击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】

七、疫情期间注意事项

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:

1)确保到现场前14天内身体健康,无发热、咳嗽、乏力、咽痛、腹泻等身体症状,并持有“健康码”绿码;未接触确诊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;未到过国内疫情防控中、高风险地区;未有过国()外旅居史。

2)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,要全程佩戴口罩、保持安全距离并配合报考点做好防疫工作。

3)出行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八、毕业证书领取时间

具体日期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附件:毕业生鉴定表填写规范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81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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