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政管理机构:
一、办公室
二、政治处
三、纪委
四、装备财务处
五、教育训练处(含培训部)
六、警务科研处
七、学生工作处
办公室部门职责:
负责协调处理学院的日常行政事务,督办院长办公会决定和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;负责学院的文秘、机要、档案、保卫,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;负责学院对外联络与接待等工作。
政治处部门职责:
负责落实学院党委决议和学院教职工队伍管理;负责学院的党建、组织、人事、劳资、宣传、工会、妇联等工作。
纪委部门职责:
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查处和审理教职工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;负责警务督察和财务内部审计工作。
装备财务处部门职责:
负责学院综合保障工作;负责财务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基础建设工作;负责资产管理、物业管理、车辆管理、膳食监管、医疗卫生等工作。
教育训练处(含培训部)部门职责:
负责制定学院培养方案;负责教学管理、教学质量监控、教育研究、教材建设;负责在职公安民警培训和其他培训的组织工作;负责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。
警务科研处部门职责:
负责学院日常科研管理及科研立项、申报的组织工作;负责学院图书馆工作;负责学报编辑、出版和发行工作;负责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教学、研究与训练工作;负责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的技术保障工作。
学生工作处部门职责:
负责学生的警务化管理、学籍管理;负责学生的党团工作;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开展心理咨询与训练。
治安管理教学训练部部门职责:
负责治安管理、治安防范与治安案件(事件)查处等专业课程的教学、研究与训练工作;负责治安教学训练设施与器械的管理工作。
侦查教学训练部部门职责:
负责刑事侦查、刑事科学技术、经济犯罪侦查、国内安全保卫、反恐怖、禁毒等专业课程的教学、研究与训练工作;负责刑事侦查实验实训室和司法鉴定中心的管理工作。
基础教学训练部部门职责:
负责政治理论等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、研究与训练工作;负责公安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、研究与训练工作;负责法律课程的教学、研究与训练工作。